关于公布醴陵市标定地价成果的公告
来源: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3-25| 字体[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强化土地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建立与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公示地价体系,促进全市土地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和《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9]77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0〕10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制订了醴陵市标定地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标准宗地、标定地价等情况按规定予以公布,本次标定地价评估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