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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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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0)0731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 醴国用(2008)第9271号 | 湖南株洲湘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神福港乡长沙岭村 |
|
公告单位: 醴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