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湖南不动产| 作者:醴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1-10-08| 字体[ 大 中 小 ]
编号:(2021)0746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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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湘(2021)醴陵市不动产权第0017786号 | 谢继宗 黄淑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430281006021GB00101F00020179 | 来龙门街道办事处东岸村教师园三期2# | 遗失 |
公告单位: 醴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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