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来源: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4-22| 字体[ 大 中 小 ]
1、办理主体: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受理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3、办理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五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对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报资料
提交责任认定申请,并附该地质灾害的具体位置、相关影像资料。
5、办理程序和时限
1.提交责任认定申请;
2.市自然资源组织专家实地查勘并进行分析论证;
3.出具责任认定书,并邀请专家签字;
4.下发责任认定书。
6、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及说明
不收费
8、咨询电话
0731-23267629
10、监督电话
0731- 23256336
9、结果物名称
责任认定书
10、办理地点和时间
醴陵市市民中心(醴陵大道)2号楼2楼G区001窗口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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